(招标编号:CHDTDZ079/18-QT-35)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世纪五路
一、招标条件
华电内蒙古能源 相关招标项目(后勤服务类班车第八批)华电内蒙古能源 本部后勤服务(24个月)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 华电内蒙古能源 办公楼建筑面积6120㎡,1-5层总面积:4750㎡,地下负一层总面积:1370㎡。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79/18-QT-3501 | 本部后勤服务(24个月) | 司本部24个月的后勤服务和司乘服务外包、餐厅服务(详见技术文件) | 200 |
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部后勤服务(24个月)】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由总公司授权的分支机构,营业执照须包含物业管理、酒店管理、餐饮服务、园林绿化服务等业务;
2.投标人近三年(2017-2019年)须具有同类或以上规模办公楼物业服务业绩和企业食堂类型餐饮服务业绩各至少3项并提供证明资料(证明资料须为合同扫描件,其他无效);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和违法分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0-05-26 14:53到2020-06-02 12:00。
购买标书时间:2020-05-26 14:53到2020-06-02 12:00。
请非会员投标人访问华电集团 (
九、 地 联 系 电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