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2020年粉煤灰销售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招标人为 苏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粉煤灰)销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苏州市
2.2 规模: 全年预计6万。
2.3 服务期: 1年
2.4 标段划分: 3个(3.3万吨、1.8万吨、0.9万吨)
2.5 本次招标销售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粉煤灰量:暂估全年粉煤灰量为6万吨。 销售期限(一年):2020年7月1日-2021年6月30日,本项目分3个标段(3.3万吨、1.8万吨、0.9万吨),详见技术规范书 。
2.6 交货地点: 苏州市高新区长江路688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2017 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具有营业执照中允许的(粉煤灰)经营范围;
3.2.2 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近 2 年( 2018 年 1 月 1 日至今)具有(粉煤灰)类似材料购销合同业绩(附合同关键页影印件),且至少提供二家销售合同;
3.2.3其他条件:
投标单位必须提供本企业拥有储灰库或租用储灰库的合同和资料。
投标单位必须提供本企业运输租赁合同或自有运输船只、及货船的有效证件复印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 5 月 26日17:00起至2020年 6 月 4 日15: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标段1售价 800 元,标段2售价 800 元,标段3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