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
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
2.2服务期限:
项目建设期及运维期6个月,设备维修、质保期三年。
2.3招标及设备维护工作范围:主要包括如下:
2.3.1.本次招标的主要范围主要包括供水与供电项目信息化基础平台系统开发、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安全认证子系统、日志子系统、供电与供水监测子系统、视频监控子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子系统、培训与意见征集子系统)、web管理系统、安卓APP系统、微信小程序系统以下五个主要系统,含运行后3年内系统平台二次调整与开发,详见技术规格书;
2.3.2.投标人应根据要求,提供完整的平台设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软件系统架构、硬件支撑平台逻辑拓扑图;
2.3.3.投标人应按技术规格书提供的设备清单完成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调试;
2.3.4.投标人开发出的系统软件及APP调试完成后,试运行3个月,试运期需提供7*24小时运维服务;
2.3.5.投标人完成项目验收后,运行期间需提供5*8小时运维服务,维保期3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至少2项信息系统集成业绩,合同要求为2017年1月1日之后签订且合同金额大于100万元(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首页、体现合同范围与内容、签字页等关键页);
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5月27日9:00起至2020年6月3日17:00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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