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31/16-TX-03)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卓资县工业园区
一、招标条件
内蒙古华伊卓资热电 (生产物资类班车)液氨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项目资本金;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4X200MW等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 |
CHDTDZ031/16-TX-0301 | 液氨采购(13个月) | 采购2300吨液氨 | 500元 |
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液氨采购(13个月)】
1.注册资金不得少于100万元;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投标人应提供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产品检验合格证明。
3.投标人若为制造商,必须具有《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产品检验报告等相关证明文件、《危险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2类及以上,经营范围须含危险货物运输)。
4.投标人若为代理商(经销商),必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二类)、《危险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二类)(经营范围须含危险货物运输)同时提供危险化学品押运员、运输员资格证和运输车辆年检合格证等相关证件。
5.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2017-2019)至少1项2000吨或以上液氨销售业绩并提供证明资料。证明材料应为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应提供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提供的合同复印件应能体现出2000吨或以上液氨销售业绩。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次招标不接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0-05-28 16:03到2020-06-04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0-05-28 16:03到2020-06-04 17:00。
请非会员投标人访问华电集团 (
九、 电子邮件:chun1864@sina.com 电子邮件:chenhaigang@chdt.com.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d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