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上海瑞宁航运有限公司2020-2021年船舶坞修油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招标公告,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上海瑞宁航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宁航运”) 2008年12月在上海北外滩航运中心正式挂牌运营,注册资金人民币五亿元。
公司业务经营范围涵盖国内沿海及长江普通货船运输、国际船舶普通货物运输、国际船舶管理、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货物运输代理、船舶代理、船舶设备维修、船煤炭贸易及商务咨询等。
本次项目针对瑞宁航运所属5艘预计2020年5月至2021年12月进坞大修船舶的修船油漆(不包括货舱油漆)采购开展公开招标,5艘船舶均为5.3万吨的大灵便型散货船。
2.2招标范围
瑞宁航运5艘船舶坞修油漆供应商。
船舶名称如下:
序号 |
船名 |
建造厂家 |
船级 |
特检窗口期 |
1 |
瑞宁6 |
江阴澄西船厂 |
CCS |
2020-4-13至2020-7-12 |
2 |
瑞宁8 |
江阴澄西船厂 |
CCS |
2020-7-28至2020-10-27 |
3 |
瑞宁9 |
江阴澄西船厂 |
CCS |
2020-8-17至2020-11-16 |
4 |
瑞宁1 |
常石船厂 |
CCS |
2021-3-30至2021-6-29 |
5 |
瑞宁10 |
江阴澄西船厂 |
CCS |
2021-12-28至2022-3-27 |
注:瑞宁6、8、9、10为姐妹船,下简称“澄西系列船”。
2.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3.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2 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3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2015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6 投标人为船用油漆制造商或船用油漆制造商的销售公司(销售公司参与投标的,须由船用油漆制造商出具证明,证明投标人为其销售公司),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投标。
3.7 投标人应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及工厂安全生产许可证,中国船级社对工厂认可证书、货舱油漆须提供谷物证书。投标人为船用油漆制造商销售公司的可出具制造商的上述相关证书。
3.8 投标人2017年1月1日至今船用油漆合作的国内规模航运企业(经营的集装箱船总箱位5万箱以上或者散货船载重吨55万吨以上的,以上海航交所发布的数据为准,见附件,表中所列公司的子公司或分公司的业绩同样有效)或具有造船能力的船厂须达到5家及以上(两者业绩可以相加达到5家及以上。须提供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或带船章的修船油漆报告、或带船章的船舶签收单等证明材料)。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5月28日9:00起至2020年6月4日17:00止(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费:800元/标段,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