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珞璜电厂输煤导煤槽全封闭无动力除尘改造工程 招标人为 重庆珞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珞璜电厂输煤导煤槽全封闭无动力除尘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珞璜电厂输煤导煤槽全封闭无动力除尘改造工程。
2.2建设地点:重庆市江津区珞璜镇珞璜电厂。
2.3招标范围:工程建设模式为EPC模式,投标人负责三期输煤P1A/B、P3A/B、P4、P9、P10和一期输煤C1A/B导煤槽改造从合同签定开始到质保期结束为止所涉及到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的设计、供货、工程施工、施工中质量验收和其它最终交付前的配合工作。本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落煤管、导煤槽、缓冲床、喷雾系统等的设计、制作、供货、安装等。
投标人负责对招标人三期输煤P1A/B、P3A/B、P4、P9、P10和一期输煤C1A/B带式输送机落煤管锁气器及出口、导煤槽、喷雾系统、缓冲床等设备进行改造,改造效果:投标人提供的无动力除尘导煤槽等设备应具有良好的除尘效果除尘导煤槽等设备应具有良好的除尘效果,无论输煤设备输送何种煤质的燃煤,无动力除尘导煤槽等设备在安装调试好后,现场粉尘浓度测量各点检测粉尘浓度值≤4 mg/m³。
2.4工期:本工程施工工期为从发出中标通知书后75天内完工。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输煤输送带停运时期,合理编制并提供详细的设计、设备到货计划及施工计划。供货时按照每条廊道分批供货,本工程所有设备须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45天内全部交付,备品备件交货进度随设备一起交货。按照供货顺序开展现场施工,施工总工期为30天,每条廊道可同时施工。投标人应提供足够的劳动力。
2.5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7资金来源:自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款
3.1.1投标人须为 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
3.2 专项条款
3.2.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投标人或其施工分包方须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均在有效期内。
3.2.2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投标人近6年(2014年1月1日至今)应具有至少3家燃煤电厂(单台机组容量300MW及以上)输煤系统无动力除尘导煤槽改造并运行1年及以上的业绩。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包括合同的扫描件、技术协议扫描件、用户证明等)以及改造后的具有CMA资质检测机构提供的粉尘检测报告。
3.2.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无。
3.2.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本工程设计及供货不允许分包,施工允许分包,但分包单位须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均在有效期内。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2020年05月28日09时起至2020年06月02日17时止(北京时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
招标文件费:500元/标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