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电厂2020、2021年度盐酸及氢氧化钠采购招标公告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简介
福建晋江热电有限公司采购盐酸、氢氧化钠(离子膜碱)主要用于生产化学水处理离子交换树脂复苏。4×130m3/h一级复床+混床制取二级除盐水,盐酸、氢氧化钠存储位置处于福建晋江热电有限公司生产区域的酸碱储备站。其高位酸罐水容积2×20m3、碱罐水容积2×20m3。接卸采取泵输送的方式约1小时。
2.2招标范围暨需求用量
2.2.1招标人2020年度生产业务“1+4”大宗运行材料计划盐酸年度需求量约698.84 吨;氢氧化钠年度需求量约776.49 吨。根据“1+4”生产业务计划预估2021年度盐酸年度需求量约720 吨,氢氧化钠年度需求量约810吨。两年合计盐酸1418.84吨,氢氧化钠合计1586.49吨 。以生产用量结算。供货费用包括包装、运输、卸车等,即投标人报价包含包装、运输、卸货等一切费用。
2.2.2供货周期与数量:
1)供货周期:合同签订日起算2个自然年。本项目合同采用“1+1”模式签订,及招标人依据中标人第一个自然年所供产品质量及服务质量综合评价是否决定执行剩余一年合同,若中标人第一个自然年综合评价合格则合同自动执行至第二自然年结束。
2)盐酸及氢氧化钠日最大需求量:40.0吨
3)盐酸及氢氧化钠最小发货量:18.0吨
2.2.3交货时间及地点
投标人负责供货、运输、卸货,交货至福建晋江热电有限公司生产区域酸碱罐区。具体需求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招标人将电话提前24小时通知投标人,根据酸或碱需求量一次约18.0-22.0吨,便于车辆通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必须包含盐酸和氢氧化钠;
【3】投标人须提供自2018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至少一份盐酸销售业绩和一份氢氧化钠销售业绩(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须涵盖合同名称、标的物、标的金额、合同期限、签订时间、签署页等信息);
【4】投标人应具有满足本项目的运输经营许可,提供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货物运输(8类)】或委托运输所须的委托运输合同和被委托单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货物运输(8类)】;
【5】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用运输车2辆,并配备相应数量的驾驶员和押运员,自有车辆提供机动车行驶证;采用租赁车辆方式承接此项目的投标人须提供车辆租赁合同及所租赁车辆机动车行驶证,行驶证所有人应与投标人或投标人租赁合同出租方名称一致;
【6】投标人应当未被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失信黑名单;未被列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在“购标申请”菜单中根据要求上传购标审核资料,审核通过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05月28日 09时00分至2020年06月03日 16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