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山东半岛南4号海上风电项目海上升压站施工标段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山东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的建设地点: 山东半岛南4号海上风电场项目位于山东省海阳市南部海域,场区中心点距离海岸约30km,场址东北—西南向长约16km,西南—东北向宽约2.7km,总规划面积约45.56km2,风电场场址水深29~ 31m。
2.2 项目的建设规模:300MW。
2.3计划工期:海上升压站结构施工2020年10月开工,2021年4月18日完成;海上升压站设备安装于2021年4月开工,2021年5月15日完成(实际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1)海上升压站基础工程: 导管架、钢管桩的制作与施工、础的制作与施工、附属构件的制作与安装、灌浆施工。
(2)海上升压站上部平台工程:上部组块钢结构的制作和安装、设备部件验收、码头或指定交货场地交接与保管、辅助设备及物资的采购、机电设备安装、海上升压站整体安装等工作。
(3)施工辅助设施所涉及的全部工作。
2.5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海上升压站施工。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山东半岛南4号海上风电项目海上升压站施工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山东半岛南4号海上风电项目海上升压站施工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海洋石油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项海上升压站建造与安装工程合同业绩,应提供相关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及签字盖章页,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联合体投标人业绩要求:联合体中任意一家单位近五年(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至少一项海上升压站相关工程(或基础工程,或建安工程,或安装工程,或吊装等)合同业绩,应提供相关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及签字盖章页,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其他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并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经验;同时必须为投标单位的在职正式员工,并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近五年(2015年1月1日至今)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类似工程(海上风电),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本单位任命文件等)及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3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三家,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必须明确主责单位,由主责单位全面负责联合体内部协调和相关标段承包人的配合工作。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05月29日09时00分到2020年06月03日17时00分。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为3000元,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