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宁夏大坝电厂四期发电有限公司2020年至2021年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测评项目招标人为 宁夏大坝电厂四期发电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宁夏大坝电厂四期发电有限公司2020年至2021年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测评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 宁夏大坝电厂四期发电有限公司。
2.2 服务内容:通过对电力监控系统进行安全防护评估,提供有关电力行业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和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方面的培训;围绕信息安全等级测评和电力监控系统防护安全评估,提供安全建设整改方面的咨询服务。
2.3服务期:合同期为两年。每年完成测评报告和评估报告,协助采购人进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及电力监控系统安全评估整改工作。
2.4招标范围及内容:电力监控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包含的主要系统及设备有:DCS控制系统(三级):包括DCS控制系统;变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NCS、(三级):包括能量管理系统、RTU、PMU、故障信息子站、保护信息子站、烟气子站、调度数据网等系统设备;厂级信息监控系统(SIS)(三级):厂级信息监控系统(SIS);等内容。通过对电力监控系统进行安全防护评估,提供有关电力行业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和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方面的培训;围绕信息安全等级测评和电力监控系统防护安全评估,提供安全建设整改方面的咨询服务。具体供货范围以招标文件“第三卷 技术规范书”内容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 及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 。
3.2专项条件:投标人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3.2.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推荐证书》(需提供相关证明);
(2)非宁夏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投标人需出具宁夏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登记表》(需提供相关证明)。
3.2.2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年内(2017年5月1日至2020年5月31日)至少1项电力行业信息系统等保测评项目业绩证明,需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3.2.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无。
3.2.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能够承担相应招标项目、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符合国家现行规定。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2020年6月1日09时起至2020年6月6日17时止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
招标文件费:人民币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