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 新泰西张庄100MW 农光互补项目农业设施部分代建运营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新泰朝辉新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1 工程概况: 新泰西张庄100MW 农光互补项目位于山东省新泰市西南约12km 的西张庄镇境内,为国家能源局2019 年度批复的普通光伏电站竞价上网项目。本项目为农光互补项目,共规划设计448 个农业大棚,1 个玻璃温室、1 个联排棚,并含道路、给
排水、农业配套设施、核心区景观建设、池塘清淤等其他建设项目,其中土墙冬暖棚118 个新材料冬暖棚211 个,春秋棚119 个。2.2 范围:2.2.1、298 个农业大棚的委托代建和150个农业大棚的自筹建设,共计448 个农业大棚运营管理服务。
2.2.1、298 个农业大棚的委托代建和150 个农业大棚的自筹建设,共计448 个农业大棚运营管理服务。
2.2.2、本项目工期计划3 个月,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华能新泰西张庄100MW 农光互补项目农业设施部分代建运营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新泰西张庄100MW 农光互补项目农业设施部分代建运营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3.1.2.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2.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1.2.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3.1.2.4 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需包含对外投资的相关服务内容。
3.2.2 投标人应出具自筹建设的150 个农业大棚投资、建设的承诺书。
3.2.3 投标人应出具该项目农业部分所有农业设施保证运营的承诺书(保证农业设施部分不撂荒,符合当地建设总体要求)。
3.2.4投标人应出具每年向招标人缴纳固定运营收益的承诺书。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 年06 月01 日 09 时00 分到2020 年06 月05 日 17 时00 分
招标文件费:1003 元/标段。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