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尽职调查【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尽职调查招标人为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实施单位:新能泰山公司及关联企业。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财务尽职调查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开发公司下属项目石家庄华石宾馆、南京 苑宾馆、南京华康宾馆、南京华烁宾馆、南通华通宾馆、福州 大厦、汕头 大厦、北京华热旅行社、林芝基地多功能及专家楼等9家项目。
2.2 服务内容:本次采购范围即针对上述资产收购项目进行财务尽职调查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2.3 服务期:以甲方通知时间开始不超过20天。
2.4 招标范围及内容: 本次财务尽职调查应遵循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要求:
(一)、设立与发展历程
(二)、组织结构、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
(三)财务报告核查及总体评价:近三年财务报告核查及总体评价,参股事项的核查;
(四)、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政策选择,变更影响;
(五)、财务比率分析:盈利能力分析,偿债能力分析,运营能努力分析以及综合评价评价;
(六)、与损益有关的项目:核算是否行业标准,环比分析费用是否异常,是否有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占用资金的情况;
(七)、与资产状况有关的项目:核查银行信息、大额货币流入和流出、重大未达形成原因,应收账款政策、应收账款账龄、坏账准备、关联方往来的性质,存货的真实性、计量方法是否合理,股权对外投资情况,固定资产的真实性、计量方法以及是否存在减值;投资房地产情况;
(八)、资产抵押:是否存在抵押、质押等情况;
(九)、现金流量:分析企业现金流量情况,判断资产流动性及偿债能力等风险,对近三年的经营流量编制进行复核;
(十)、是否存在关联交易情况的说明;
(十一)、纳税情况:税收缴纳,税收优惠;
(十二)、综合评价分析,揭示财务危机和风险,关注内部控制制度完善情况,并对此作更进一步的分析和评价;
(十三)、提出资产转让相关财务税务事宜分析,包括但不限于涉及的账务处理及税收问题进行科学筹划提出相应意见;。
(十四)、如需要补充其他文件,以清单方式通知补足
(十五)、此次招标范围内的尽职调查项目的开始时间,以资产运营事业部的书面通知为准;尽职调研从启动到报告出具不得超过20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 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 。
3.2专项条件:投标人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 (1)经相关国家机关批准成立并合法存续的会计/税务事务所。
(2)资信状况良好,在近5年未因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受到如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诚实守信,合法经营(请提交包含上述内容的承诺函)。
3.2.2 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在近3年内(自2017年1月1日起,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从事过类似资产收购项目的财务尽职调查工作(请提交相关合同签署版)。
3.2.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具有注册会计师证证并经年度检审合格,执业8年以上 。
3.2.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
3.2.5 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时间:2020年6月1日9:00时起至2020年6月5日17:00时止
招标文件费:503元/标段。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