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120/17-QT-71)
项目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灵武
一、招标条件
华电宁夏灵武发电 相关技改项目#4炉部分低再升级改造、制粉系统优化改造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一期2×600MW及二期2×1060MW空冷燃煤机组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120/17-QT-7101 | 灵武公司#4炉部分低再升级改造项目 | 灵武公司#4炉部分低再升级改造,包括1、包括1350套滑块焊接及热处理;450个穿墙套管焊接及热处理;2250道管口切割、配管、焊接及热处理。2、包括低再升级改造管道更换所用脚手架搭设与拆除;3、包括炉顶大包密封的割除和恢复;4、包括低再升级改造焊口拍片的配合工作。具体见技术规范书。具体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 200 |
CHDTDZ120/17-QT-7102 | 4号炉A、B制粉系统优化改造 | 4号炉A、B金属陶瓷磨辊套、衬瓦、叶轮装置改造。具体招标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具体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 200 |
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灵武公司#4炉部分低再升级改造项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专用资质: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3.业绩要求: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至少具有2项单机1000MW及以上机组锅炉检修业绩,(应包括合同封面、合同标的、数量、主要内容、盖章签字页等内容);
4.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3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或被逐,或因投标方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2)开标日前3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规定的行为;
(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开标日前1年内不得存在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安全、质量事故的情形;
8.投标人不得存在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提供2016、2017、2018年或2017、2018、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招标人不接受连续3年亏损的投标人;
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号炉A、B制粉系统优化改造】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必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投标人供应的产品应为原装进口产品,必须提供生产厂家授权证明;
3.投标人必须提供其投标产品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300MW工程连续运行超过两年的国内业绩合同复印件不少于3个(包含合同封面、主要内容及签字盖章页,原产地证明或报关单等);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开标日前三年内不得存在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方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6.开标日前两年内不得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规定的行为;
7.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自开标日前三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两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如果在招标阶段事故责任尚未取得政府相关部门的责任认定,视同在事故中负同等及以上责任;
8.投标人不得存在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提供2016、2017、2018或2017、2018、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招标人不接受连续3年亏损的投标人;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1.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备注:
申请人应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一旦发现虚假文件或内容,招标人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保留获取相应补偿的权利。
投标人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投标的由评标委员进行审查认定,否决其投标,暂停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并按照华电集团供应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0-06-01 11:05到2020-06-05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0-06-01 11:05到2020-06-05 17:00。
请非会员投标人访问华电集团 (
九、 地 联 系 电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