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中国邮政成都航空邮件处理中心项目(一期) (项目名称)已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川发改基础〔2017〕3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除申请国家资金补助外,其余为中国邮政集团 和四川省 自有资金解决(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发改基础〔2017〕30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PF20180515010)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明清工程咨询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
2.2建设规模:本期建设规模为45410平方米,其中生产主楼为39568平方米,辅助楼4185平方米,配电室及门卫527平方米。
2.3招标范围:中国邮政成都航空邮件处理中心项目(一期)施工图所示全部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330日历天(其中建筑主体工程在2020年12月20日前完成并拆除超28米高度施工临时设施设备)。
2.5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 资质,2015年1月1日以来具有3个已完建筑面积在45000平方米及以上且工程合同价在14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年06月29日10时30分,地点为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 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成都市人民中路 3 段 33号)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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