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中国邮政成都航空邮件处理中心项目(一期)监理 (项目名称)已由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发改基础〔2017〕3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国邮政集团 四川省 , 建设资金来自 除申请国家资金补助外,其余为中国邮政集团 和四川省 自有资金解决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企业自筹1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发改基础〔2017〕30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明清工程咨询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
2.2建设规模:本期建设规模为45410平方米,其中生产主楼为39568平方米,辅助楼4185平方米,配电室及门卫527平方米,配备3台变压器、高低压配电柜等设备。
2.3 招标范围:中国邮政成都航空邮件处理中心项目(一期)施工阶段及保修期内全部监理服务。
2.4 监理服务期:施工工期+缺陷责任期。
2.5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或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
? 近 5 年(限定在3年以上)(多项选择: ? 已完成 □ 新承接 □ 正在监理)不少于 3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2015年1月1日以来建筑面积不少于4.5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监理业绩 。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 房屋建筑工程 )执业证书, / (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年06月29日10时30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签名制作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在开标现场自愿递交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作为备份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开标地点为 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 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3号) 。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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