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金沙江昌波水电站位于四川省与西藏自治区交界的金沙江上,为金沙江上游干流梯级规划“一库十三级”中的第11个梯级电站,其上一梯级为昌波水电站,下一梯级为旭龙水电站。工程区域河段左岸为四川省的巴塘县,右岸为西藏自治区芒康县。昌波水电站装机容量826MW(其中引水式电站装机740MW,河床式电站装机86MW),工程等别为二等,工程规模为大(2)型工程,挡水建筑物、泄水建筑物、引水发电建筑物等主要建筑物为2级建筑物,相应水工建筑物结构安全级别为Ⅱ级;次要建筑物为3级建筑物,相应水工建筑物结构安全级别为Ⅱ级。
本标为金沙江上游昌波水电站建设项目用地报征相关专题技术服务标。根据《金沙江上游昌波水电站可行性研究阶段施工总布置规划专题报告》和《金沙江上游昌波水电站可行性研究阶段正常蓄水位选择专题报告》,建设征地面积约为4.972km2,陆地约4.043km2,水域约0.929km2。征占用林地总面积2833亩,征占用草地总面积1013亩。
(二)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
|
金沙江上游昌波水电站建设使用林地、草地报征相关专题技术服务 |
金沙江上游昌波水电站建设使用林地、草地(四川、西藏)报征相关专题技术服务。具体见招标文件。 |
500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金沙江上游昌波水电站建设使用林地、草地报征相关专题技术服务】
1.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具有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核发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甲级资质。
3.近6年(2014年1月1日以来)独立完成水电站、铁路或者公路工程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和林业采伐作业设计报告编制技术服务业绩不少于2项。
4.项目负责人要求:近6年(2014年1月1日以来)具有水电站、铁路或者公路工程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技术服务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少于1项;并具有由投标人缴纳的近2年(2018年~2019年)社保证明。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单位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0-05-29 15:00到2020-06-05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0-05-29 15:00到2020-06-05 17:00。
备注:公告查询以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