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上思县那板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广西上思县那板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书的批复》(桂发改农经〔2019〕1125号)批复了初步设计,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以《自治区水利厅关于下达2019年水利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桂水规计〔2019〕48号)下达了投资计划。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专项资金及自治区配套资金并已经落实,项目法人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那板水库管理中心,招标人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那板水库管理中心,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及建设规模:
那板水库位于广西左江支流明江河上游,坝址距上思县城4km,是一座以防洪、灌溉为主,兼顾发电、城镇供水、养殖等综合利用的大(2)型水利工程。那板水库于1959年10月动工兴建,1960年9月建成并投入运行。现状水库枢纽工程包括大坝(1座)、溢洪道(1座)、1#灌溉发电输水设施(包括放水塔、放水涵管等)、2#发电放空输水设施(包括放水塔、压力隧洞、压力管)、电站等。本次水库除险加固主要是对大坝、溢洪道、1#灌溉发电输水设施、2#灌溉发电输水设施、坝内导流涵管、右岸下游护岸及防汛道路进行维修加固或改建。工程静态总投资24395.45万元。
2.2工期要求
本项目采用EPC工程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模式,工作开始时间预计为2020年 8月15日,竣工日期预计为2022年2月12日,合同总工期547日历天(具体时间为以合同约定为准),缺陷责任期:安全监管数字平台18个月,其余为12个月。
节点工期:①自签订合同之日起40个日历日内提交满足施工所需的技施图纸,并在提交技施图纸后7日内组织入场施工;②2021年11月7日前完成
项目主体工程 施工;③2022年2月12日前完成合同约定的建设内容,达到试运行条件。
2.3 招标范围及内容
本次招标范围如下:
广西上思县那板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作为1个标段。招标内容包括:1、工程勘察设计为主体工程、水土保护工程、环境保护工程的施工图阶段勘察设计;2、坝体加固改建工程、溢洪道加固改建工程、放水系统加固改建工程、右岸下游护岸加固工程、交通防汛道路改建工程、管理房维修及其他建筑工程;3、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含电气设备及安装工程、计算机监控系统、通讯设备、消防设备及安全监管数字平台;4、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含闸门设备、启闭设备、栏污栅设备、阀门设备、压力钢管制作及安装工程);5、施工临时工程(含导流工程、施工交通工程、施工房屋建筑其他施工临时工程);6、水土保持工程(含大坝建设区、交通道路区、施工生产区、土料场区、弃渣场区的工程植物措施及施工临时工程);7、环境保护工程(含混凝土拌和废水处理系统、生活污水处理、隧洞涌水处理、含油废水处理、取水口保护、生态流量保障措施及其他临时工程环境保护);8、建筑工程意外伤害保险;9、工程保险;10、交通工程防汛抢险道路X段损坏修复;交通工程防汛抢险道路Y段损坏修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事业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①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或以上资质;③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为2个,还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双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见附件),要求联合体的牵头人为勘察设计单位,其资质等级应具有:a、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b、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或以上资质;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由设计单位派出;另一成员承担本工程的施工工作,并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由施工单位派出。②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③联合体双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④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
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2 财务要求:提供近二年(2017~2018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中每年的净利润均不得有亏损(备注: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如联合体投标的,需同时递交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需同时具有以下业绩:
(1)投标人在近5年(从2015年1月1日至本工程投标截止之日止,以合同签署的日期为准)以来承担过大型水库工程(新建或除险加固类水利工程)的勘察(测)设计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②证明工程规模的批复文件。)。
(2)投标人在近 5 年(从2015年1月1日至本工程投标截止之日止,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签署的日期为准)内承担过大型或工程等别为Ⅱ等水利工程施工业绩的(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①中标通知书或施工承包合同协议书;②能够证明其工程规模的文件。)。
如为联合体投标,牵头人应具有上述第(1)项业绩,另一成员应具有上述第(2)项业绩。
□合法的分包工程算业绩
þ合法的分包工程不算业绩
3.4 信誉要求(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都不得有下列行为):
(1)最近三年内不得有骗取中标或重大安全事故、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2)在最近三年(开标之日前三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①被《信用中国》(
网
监督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监督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2020年6月2日 附件1:联合体协议书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 的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的编制、递交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受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并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内部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如下: ,且投标保证金由 (某成员单位名称)缴纳。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 份。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 (签字) 成员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联合体投标格式)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 系 (投标人牵头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我(姓名) 系 (投标人另一成员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共同授权委托 (投标人牵头人名称) 的 (姓名) 为我联合体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联合体名义购买招标文件,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出席开标会、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签名真迹和印章如本授权委托书末尾所示,其法律后果由我联合体共同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投标人(牵头人): (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成员):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说明: 1、本招标项目只能委托投标人牵头人本单位人员作为委托代理人。 2、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授权书上亲笔签名,不得使用私章、签字章、印鉴、影印等其它形式代替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