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南通电厂2020至2023年绿化、绿植养护项目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20至2023年绿化、绿植养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所在地点:江苏省南通市。
2.2 服务内容:本项目包括 南通电厂厂区内乔木、灌木、草坪等植物的养护管理,养护工作包含淋水、松土、施肥、整型、修剪枯枝败叶、草坪除杂草、修剪和辊压草坪、防治病虫害、苗木补种等;绿植养护包含花房内的绿植花草修剪和养护工作,会议室、运行控制室的绿植养护、更换工作;另有厂区绿化文明生产整治工作。
2.3服务期:2020年7月1日00时至2023年06月30日24时,合同每年度一签,分为2020年下半年合同、2021年度合同、2022年度合同、2023年上半年合同;根据 《供应商管理办法》测评合格后签订下一年度合同;招标服务期限内若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提前终止等情况,投标人需根据招标人的要求无条件服从总工期变更的安排。
2.4招标范围及内容:
厂区绿化文明生产整治工作。
2.5、招标范围:(1)根据服务方案中《厂区各区域绿化养护标准》要求对《养护标准区域图》内各区域进行绿化养护;(2)花房内绿植修剪与养护;(3)每周对会议室、运行控制室绿植养护、更换;(4)厂区绿化文明生产整治(暂定金额为10万元/年(含3%增值税),最终按照综合单价和实际工作量结算,但不得超过10万元/年)。
。详细招标范围见第五章《 南通电厂2020至2023年绿化、绿植养护项目服务方案》。
2.5配合工作划分:招标人提供日常维护的水源、电源;投标人提供服务人员劳保用品及本项目所需草籽、农药、肥料、土壤等所有材料和维护所需的工器具。详细划分见第五章《 南通电厂2020至2023年绿化、绿植养护项目服务方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3.2专项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园林工程师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具备市政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资质证书,且至少具备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1个电力系统的绿化常年维护或绿化新建项目的业绩。(提供项目负责人的资质证书扫描件;提供项目经理的业绩合同扫描件,且可以反映承包范围的页面、合同签章页,若合同中不能体现项目经理姓名,需提供业主方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投标人至少具备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个电力系统的绿化常年维护或绿化新建项目的业绩。(合同扫描件须至少提供签字盖章页和能够反映合同内容的关键页。)
(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0年06月03日11:00时起至2020年06月9日15:00时止(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06月17日9时00分;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06月17日9时00分
.招标文件购买: 800 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