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 购 招 标 公 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东北公司双鸭山公司粉煤灰销售(3年)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00002992,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国电双鸭山发电 地处黑龙江省三江平原东南端,坐落在双鸭山矿业集团所属的新安、双阳、七星三大煤矿之间,距离双鸭山市55公里。公司始建于1984年,其中一期工程、二期工程已关停;三期工程2×600MW国产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分别于2007年12月和2008年1月投产发电。每年产灰量约60万吨,年生产时间12个月。其中细灰(一级灰或二级灰)主要生产期为每年4月中旬至10月中旬,平均每天产出300—400吨。电厂建有称重电子计量称,可确保粉煤灰车辆称重计量的准确性。
2.2招标范围:国电双鸭山发电 2台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产生的粉煤灰的销售,中标人保证每年细灰年度总销量不低于5万吨、粗灰年度总销量不低于10万吨,期限为3年。中标人负责组织车辆到厂进行粉煤灰的运输工作,费用全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不包含在本次报价中。
2.3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三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开标截止日须至少具有1项粉煤灰销售或购买的合同业绩。投标人须提供符合本招标要求的业绩合同扫描件,必须包含合同封面、主要工作内容或技术协议、工期/交货期、合同签字/盖章页。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为无效证明文件。
3.3投标人其他要求:不接等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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