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60/18-QT-09)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市(左岸)与丽江市玉龙县(右岸)交界的金沙江中游河段
一、招标条件
金沙江中游梨园水电站项目云南华电梨园公司金沙江中游支流保护生态补偿机制研究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业主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4×600MW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60/18-QT-0901 | 金沙江中游支流保护生态补偿机制研究项目 | 金沙江中游支流保护生态补偿机制研究 | 500 |
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金沙江中游支流保护生态补偿机制研究项目】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注册资本在500万元及以上),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事业单位,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中应有与招标文件内容相同的经营范围。为一般纳税人并提供证明材料(事业单位除外)。
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6至2018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三年的投标人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3.业绩要求:承担过1个及以上水生态环境资源类生态补偿机制研究科研项目(提供合同等证明材料)。
4.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不具备独立资质的子公司或 代表其母公司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否则招标人将全部拒绝相关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0-06-03 09:00到2020-06-09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0-06-03 09:00到2020-06-09 17:00。 请非会员投标人访问华电集团 ( 九、 地 联 系 电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