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超短波监测网系联网接入平台超短波监测业务应用系统项目、招标编号:SRMC-ZB-202019),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超短波监测网系联网接入平台以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为核心,建设国家超短波监测网调度中心(以下简称国家中心),依托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现有五个地方监测站建设区域调度中心(以下简称区域中心),作为所属范围内各省实现互联互通的节点并与国家中心连接,从而打造全国联网的VHF/UHF监测网系。该平台依托国家无线电管理一体化平台及数据中心平台完成省级超短波监测一体化平台的接入和融合,实现对各区域中心、各省的设备和数据共享,并能够通过国家平台配套的各类监测业务应用对外提供对平台内设备和数据的调用。
超短波监测网系联网接入平台软件具体由超短波监测管控软件、超短波监测数据库和超短波监测业务应用系统三部分组成。
该标包的建设内容为超短波监测业务应用系统。
超短波监测业务应用系统在实现日常监测应用功能的基础上,主要针对国家中心/区域中心汇集获得的各省监测数据进行挖掘分析和可视化展示,同时提供全网状态监控功能,实时掌控全网各站监测设备的运行状态和任务的执行情况。
1.2 招标内容
采购内容:本次招标范围主要包括实现:
超短波监测业务应用系统一套,采用分布式部署,部署在国家中心和5个区域中心。
交货期:
合同双方正式签字盖章之日起8个月内完成开发、调试,甲方组织初步验收(初验)后移交甲方试运行。
交货 系统采用分布式部署,部署在国家中心和5个区域中心。国家中心和北京区域中心部署在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信息机房,其它4个区域中心(上海、深圳、成都、哈尔滨)部署在所在地租用的运营商机房。
免费质保期:终验合格之日起5年内,乙方提供免费保修服务。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344万元人民币(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6年-至今任意三年(含)以上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的银行资信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对于资信证明文件中写明“复印无效”的应提供原件)或其他证明文件(如投标人的公司成立未满三年,所提供的证明文件从成立之日起至今);
(2)投标人须具备年检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仅需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2.2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附承诺书原件,格式后附);
2.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任意一次)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主要指供应商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任意一种的缴纳凭据)或其他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社保基金(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任意一次)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主要指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其他证明文件;
(3) 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附承诺书原件,格式后附)。
(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国内售后服务、保障及承诺。(附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5)投标人不能是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 ”(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6)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和招标人有关招标的规定。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纸质招标文件获取
4.1.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6月3日至2020年6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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