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江中游支流保护生态补偿机制研究项目招标公告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4×600MW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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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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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江中游支流保护生态补偿机制研究项目 |
金沙江中游支流保护生态补偿机制研究 |
500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金沙江中游支流保护生态补偿机制研究项目】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注册资本在500万元及以上),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事业单位,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中应有与招标文件内容相同的经营范围。为一般纳税人并提供证明材料(事业单位除外)。
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6至2018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三年的投标人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3.业绩要求:承担过1个及以上水生态环境资源类生态补偿机制研究科研项目(提供合同等证明材料)。
4.项目负责人要求:环保相关专业,副高及以上技术职称,负责或主要参与过1个及以上水生态环境资源类生态补偿机制研究科研项目(提供合同、角色等证明材料)。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不具备独立资质的子公司或分公司代表其母公司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否则招标人将全部拒绝相关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0-06-03 09:00到2020-06-09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0-06-03 09:00到2020-06-09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