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硫废水喷雾干燥零排放系统烟风道、干燥塔、箱罐、钢结构及其附属设备成品加工(第二次)招标公告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待定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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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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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风道、干燥塔、箱罐、钢结构及其附属设备成品加工 |
烟风道、干燥塔、箱罐、钢结构及其附属设备成品加工((1)烟风道及其附属设备:约218.3t;(2)喷雾干燥塔、箱罐及其附属设备:约176.5t;(3)支架钢结构及其附属设备加工制作:约180t) |
200 |
注意:本次为该项目第二次招标,第一次公告挂网时已支付标书费的潜在投标人本次无需再次支付标书费,报名后项目经理将做免收处理。本次须再次汇寄投标保证金,第一次已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将原路退还。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烟风道、干燥塔、箱罐、钢结构及其附属设备成品加工】
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注册资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3.投标人提供具备权威机构颁发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上述证书有效。
4.具有火电300MW机组及以上与招标内容相同/相近5年内(2015年1月至2019年12月)至少3个类似供货业绩;必须提供最少3个类似业绩合同扫描件(合同封面、供货内容、签字页)和具体联系方式,以便招标方进行确认;无不良业绩。
5.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17-2019)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采购人不接受连续亏损的投标人参与。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9.本次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也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0-06-03 15:00到2020-06-10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0-06-03 15:00到2020-06-10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