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玉光伏电站箱式集装箱房采购招标公告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项目概况
为保证珠玉光伏电站日常安保服务工作,在珠玉光伏电站1#地块大门、2#地块(8区至11区)、330kV升压站处设置三处保安值守点,需采购5间集装箱房。
1.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招标范围
(1)主要设备:5间6×3×2.55m箱式集装箱房含门窗。
(2)附属设备:照明灯、插座、换气扇、线缆、配电开关、空调、灭火器等。
构成设备的任何部件和装置如果在本供货范围及工作内容中没有提到,但对该设备的安全可靠使用是必需的,也应包括在供货范围及工作内容之内。
1.2.2主要工作内容
(1)集装箱的设计、制造;
(2)设备的供货、运输等;
(3)提供集装箱房图纸、说明书、合格证;
(4)集装箱卸车吊装;
1.2.3交货地点时间及方式:
交货地点: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二塔拉滩黄河珠玉光伏电站指定地点。
交货方式:车下交货
工期要求:合同总工期为25日,以甲方通知时间开始,25日内到达指定地点即时验收。
1.3 资金来源
项目资金由自有资金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 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及一般纳税人资格的集装箱房生产制造企业或代理企业。
代理企业须提供所代理集装箱生产制造企业出具的有效授权书。
同一品牌的集装箱房仅接受生产制造企业或代理企业一方参与投标;若生产制造企业和代理企业参与报名时,仅接受生产制造企业的投标;若同一品牌的两家及以上授权代理企业参与报名时,则仅接受最先报名的代理企业的投标。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5 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三年内完成过至少2台箱式集装箱的供货合同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1.6 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 招标文件获取
1.7.1发售时间:2020年6月2日~2020年6月8日 8:30~11:30,14:30~17:30
1.7.2发售方式:PDF电子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