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州白云山光华制药股份 (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广州白云山光华制药股份 卧式湿法制粒干燥生产线设备及相关服务项目(招标编号:0692-206B02230187/01)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有能力提供合格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电子投标。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及需求:
货物
数量:1套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交货 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相关内容。 二、合格投标人条件: 1 投标人必须是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 2 投标人必须是本次招标主要货物的制造商; 3投标人须具有上一年度销售额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提供2019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且具有至少两项2015年1月1日至今合同金额在400万以上的同类项目业绩(同类业绩:指产能130-200kg的合格湿法制粒干燥生产线,且单条湿法制粒干燥生产线中湿法制粒机及流化床的合同金额不低于4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需提供合同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 4投标人须自有并能提供客户试验的小试场地、中试场地、设备及检验仪器(场地需提供自有产权证明作为证明材料,设备仪器要求详见公告附录清单,投标人需提供设备清单以及照片作为证明材料); 5投标人须自有技术团队,具有药学相关专业技术人员5人(含5人)以上,机械类、电气类相关专业人员35人(含35人)以上(提供人员简介和社保证明等文件并加盖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我公司的招标项目信息(邀请招标除外)会在 ( /seallogo.dll?sn=e16052044010063550zea6000000&size=0">cri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