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建投?贸鑫园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模式)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理州建投?贸鑫园项目已由大理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市发改投资备案【2020】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大理州建投开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2900MA6N7YE5X7),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和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云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000216551717Q)对该项目的EPC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项目编号:E5300000000320001271。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要求的单位前来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预估总投资约为7.035亿元,建安工程费约为4.038264亿元,总用地面积1691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14117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一类高层住宅3栋,二类多层商业建筑1座。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618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7936平方米(以最终规划设计为准)。
2.1.2本项目建设方式:由大理州建投开发作为大理州建投·贸鑫园建设项目融资、建设和管理主体,按时市场化、企业化模式运行。
2.2项目性质:新建
2.3建设
2.5.2设计部分:
2.5.2.1 据招标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针对建设投资范围内工程项目开展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制于:整个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总图工程设计、配合外部供电设计、专业设计(包括但不限于装修设计、建筑智能化工程、幕墙工程、钢结构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和环境工程、景观绿化、中水处理、特种设备(电梯等)、人防工程等)施工图设计。
(1)方案设计;
(2)初步设计(含概算):红线范围内所有建筑的初步设计、室外总体设计(总平面、道路、管线综合等扩初设计)。
(3)施工图设计:各相关专业[建筑、结构、幕墙、钢结构、综合管网、住宅、室内装饰工程、人防工程、抗震设计、园林景观、泛光照明配合设计、建筑智能化及安防系统(包括但不限于1.综合布线2.计算机网络3.有线电视4.公共广播5.视频监控6.智能一卡通7.多媒体 8.巡更管理9.机房工程、10.停车管理及收费系统、11.可视对讲系统等)、安装、室内电气(含强、弱电)、给排水、中水处理、消防、暖通空调、本工程项目范围内附属工程道路及相关设施、与本工程有关的、车库等]的施工图设计、现场服务、施工(期间)设计修改变更、竣工验收及质量保修阶段的设计服务,并配合招标人完成上述设计所相关的施工图审查、抗震审查、防雷审查、建筑节能审查、消防审查等各项审查和报批报建,设计相关各专业技术咨询服务等全部相关工作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及图纸备案的的全部工作;
(4)满足招标人各项功能性要求,保证图审一次性通过。按甲方要求按质按时提交设计成果,并取得国家相关职能部门的批准,(含中间成果和阶段性成果)。
2.5.3施工部分:
2.5.3.1招标范围红线图中所示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工程、基坑支护、桩基工程、地下室及人防工程、地上部分的主体结构、公共部分的室内装修、外立面装修、给排水、照明配电、泛光照明、消防、建筑智能化及安防系统、弱电及消防工程、暖通、室外道路广场、景观绿化、室外安装工程、燃气配套、综合管线、发电机及供电设备、中水处理设施、电梯、标识标线、附属道路工程及配套设施等。
2.5.3.2经发包人最终书面确认的施工图纸范围为准;
2.5.3.3调试、试运行、资料归档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
2.5.4设备采购部分:包含设备采购、安装调试、检验、检测、验收、移交所有内容。
2.6项目工期:30个月(其中:设计周期3个月,合同签订后30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成果资料)。
2.7质量标准
2.7.1设计质量要求:设计成果编制深度必须满足按照《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修订版),工程设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条文、《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设计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范要求并满足采购人就本项目设计提出的要求,并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设计图满足施工要求并通过图纸审查。
2.7.2施工质量要求:符合设计要求,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GB50300-201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50210-2018)、《玻璃幕墙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GJ/T139-2001)及现行的质量验收标准和《云南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规程》(DBJ 53/T-23-2014)等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范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并保证各专项工程验收通过。
2.7.3设备采购及安装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范要求,且满足发包人要求,电梯必须通过质量检测部门的验收。
2.7.4项目总体要求:设计、施工均须符合《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17及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管理标准和有关技术标准等的规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项目建筑使用功能和建筑技术经济指标满足招标文件和规划条件要求。
2.7.5安全控制目标:杜绝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国境内合法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或联合体单位,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业绩要求:需满足以下3.2.1或3.2.2要求之一
3.2.1若投标人提供的类似项目业绩为工程总承包业绩需满足:具有一个2017年至今(签订合同的建设工程总投资6亿元以上或建安投资3亿元以上或工程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类工程总承包业绩。(工程总承包业绩牵头人或成员方提供均认可)
3.2.2若投标人提供的类似项目业绩为非工程总承包业绩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设计业绩:具有一个2017年至今(签订合同的建设工程总投资6亿元以上或建安投资3亿元以上或工程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设计业绩。
(2)施工业绩:具有一个2017年至今(签订合同的建设工程总投资6亿元以上或建安投资3亿元以上或工程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施工业绩。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连续三年每年均为盈利,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提供近三年(2016年-2018年)或(2017年-2019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如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3.4投标人信誉:投标人信誉良好,没有被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处于责令停业阶段;所承担的工程项目未出现过由设计缺陷导致重大工程质量及安全事故;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没有涉及正在讼诉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讼诉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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