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天镇天台山风电项目、 天镇阎家梁风电项目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天镇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安全稳控装置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西省大同市天镇县南高崖乡境内
2.2 规模: 148MW风电项目
2.3 建设工期: 4个月
2.4 标段划分: /
2.5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投标方负责天镇天台山、阎家梁项目整套稳控装置(含稳定装置子站、通信接口装置、柜体及其有关控制电缆、光纤等辅材)的设备采购、安装、单体调试、策略计算与修改、主站联调以及涉及的接入电网系统工作,并通过电网公司验收。(详见技术文件)。
2.6 交货地点: 项目部指定地点,车板交货。
2.7 交货期:计划交货期为2020年07月20日,具体应以甲方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 无
3.2.2 资格能力要求:近3年(2017年1月1日起至今)具有至少1个安全稳控系统业绩(附业绩证明材料)。
3.2.3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无
3.2.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5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请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厂商(进口设备要求获得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授权。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从2020年6月5日9:00起至2020年6月12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8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