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 济宁热电厂 2 台 350 兆瓦“上大压小”热电联产工程第六批辅机电缆桥架采购已 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山东发 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1 建设地点:山东省济宁市;2.2 规模:2×350MW;2.3 建设工期:2020 年 12 月 1 号机组投产,2021 年 6 月 2 号机组投产;2.4 标段划分: 济宁热电厂 2×350MW“上大压 小”热电联产工程第六批辅机设备集中采购电缆桥架;2.5 本次招标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 技术规格:全厂电缆桥架;2.6 交货地点:山东省济宁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济宁热电厂 2 台 350 兆瓦“上大压小”热电联产工程第六批辅机电缆桥架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济宁热电厂 2 台 350 兆瓦“上大压小”热电联产工程第六批辅机电缆桥架采 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 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 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 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
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 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 2014 年 1 月 1 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至少具有 2 项 国内 300MW 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电缆桥架供货业绩,并且每项合同金额不低于 200 万元人民 币(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含首页、能反映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
3.2.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本项目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0 年 06 月 08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0 年 06 月 13 日 17 时 00 分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