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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缺办理系统对接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0-06-08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招标编号: / 一、项目 二、采购方式:单一来源三、预算总额:350,000.00元四、项目概况:为了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和“一门、
招标编号:
/

一、项目

二、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三、预算总额:350,000.00元

四、项目概况:

为了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和“一门、一网、一次”改革,提高审批效率,优化政务服务和营商环境,根据《深圳市政务服务容缺办理管理办法》要求,对符合信用条件的申请人,在各级行政服务大厅线下申办政务服务业务时,具备申请该项业务的主要材料和条件,但是非主审要件暂有欠缺或存在瑕疵,经申请人自愿申请,并且书面承诺在规定时限内补齐补正相关非主审要件,收件窗口先予收件或审批部门先予受理。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联合惩戒清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上内容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注:“信用中国”、“中国 ”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中标通知公告发出前的查询结果为准。

六、公示时间和投标方式

公示时间:2020年6月8日-2020年6月10日下午6:00

投标方式:供应商请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点击“政务服务”中“采购招标”进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招投标平台,点击网站右上方“注册”进入系统注册,注册完成后

七、采购人

 

 

附件1:项目需求文件;

附件2: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5日

 

附件1:

需求文件

 

一、采购项目概况

项目

采购金额:35万元

为了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和“一门、一网、一次”改革,提高审批效率,优化政务服务和营商环境,根据《深圳市政务服务容缺办理管理办法》要求,对符合信用条件的申请人,在各级行政服务大厅线下申办政务服务业务时,具备申请该项业务的主要材料和条件,但是非主审要件暂有欠缺或存在瑕疵,经申请人自愿申请,并且书面承诺在规定时限内补齐补正相关非主审要件,收件窗口先予收件或审批部门先予受理。

二、项目管理和服务要求

(一)建设目标

对照《深圳市网上办事大厅统一申办受理平台与部门自有业务系统对接规范》及容缺流程图,改造审批系统并完成与统一受理平台对接。对我局商事主体登记系统、食品生产许可系统、食品经营许可系统、特种设备许可系统中符合容缺办理条件的事项实现对接,并预留接口,实现以上系统中的事项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启用或停用容缺办理功能。

(二)建设内容

1、接口开发。补正告知接口开发、补正受理接口开发、驳回功能接口开发、超时作废接口开发、补正材料更新接口开发、补正通过接口开发。

2、公共功能。事项业务材料改造、容缺办理业务标记、超期业务自动办结功能。

3、容缺收件。通过补正告接口判断容缺业务,更新业务系统容缺状态;通过补正受理接口,查询补齐补正信息,更新业务系统,

4、容缺受理。在未接收到一窗系统补正业务材料前,限制业务系统作出许可决定,并作出提示。

5、测试联调工作。联调是接口对接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本次对接的两方系统之间相互确认结果的渠道。本项目对接涉及登记许可的主要业务办理事项,必须保障接口稳定通畅。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联合惩戒清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上内容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注:“信用中国”、“中国 ”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的查询结果为准。

四、评标定标方法

本项目采取单一来源采购

五、商务需求

(一)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

(二)服务

1、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由投标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标,报价总价作为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定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

2、投标供应商应当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

3、投标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项目预算金额。

4、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应当是本项目采购范围和采购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

5、除非采购人通过修改采购文件予以更正,否则,投标供应商应毫无例外地按响应文件所列的清单中项目和数量填报综合单价和合价。投标供应商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项目,在实施后,将不得以支付,并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合价内。

6、投标供应商应先到项目地点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的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限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7、投标供应商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补偿,否则,除可能遭到拒绝外,还可能将被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可能影响其以后参加政府采购的项目投标。各投标供应商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报价的风险。

(四)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且中标方提供符合规定的发票,采购方向中标方支付合同总额的50%作为首付款,余款按进度支付。

(五)履约担保金:无

(六)违约责任:如乙方的与您未按合同规定项目进度完成工作的,每延期一个工作日,由乙方按合同综合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附件2:

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致: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我公司承诺:

1.我公司本招标项目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未侵犯知识产权。

2.我公司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我公司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4.我公司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5.我公司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联合惩戒清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我公司参与该项目投标,严格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恶意串通,不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我公司已清楚,如违反上述要求,将作投标无效处理。

7.我公司如果中标,做到守信,不偷工减料,依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内容、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本公司在投标中所作的一切承诺履约。

8.我公司承诺本项目的报价不低于我公司的成本价,否则,我公司清楚将面临投标无效的风险;我公司承诺不恶意低价谋取中标;我公司对本项目的报价负责,中标后将严格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我公司在投标中所作的全部承诺履行。我公司清楚,若我公司以“报价太低而无法履约”为理由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时,投标保证金将不被退还,且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若我公司中标本项目,我公司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的报价时,我公司清楚,本项目将成为重点监管、重点验收项目,我公司将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并全力配合有关监管、验收工作;若我公司未按上述要求履约,我公司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

9.我公司已认真核实了投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所有资料均为真实资料。我公司对投标文件中全部投标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被证实我公司的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则视为我公司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我公司愿意接受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

10.我公司承诺不非法转包、分包。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依照国家相关法律处理,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

                                            

 

 

   

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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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szld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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