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宝山发电 粉煤灰销售项目公开招标 采 购 招 标 公 告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元宝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3、4号锅炉产生的粉煤灰通过压缩空气输送至对应灰库内,2号锅炉设置3座灰库,3、4号锅炉共设置4座灰库,7座灰库容积为15040m3。本项目计划对2、3、4号机组2020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运行期间锅炉产生的粉煤灰进行销售(冬储期内产生的细灰除外),2、3、4号锅炉每年产粉煤灰预估量为135±10万吨,每年11月1日至次年的3月31日冬储时段产生的细灰由招标方负责处置。考虑到全年实际发电量及实际燃煤灰分变化,粉煤灰实际产量以机组运行中产出量为准。
2.2招标范围
2.2.1投标方负责对2、3、4号机组2020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运行期间机组产生的粉煤灰进行接卸、运输、贮存、销售工作,2、3、4号机组年产粉煤灰预估量为135±10万吨,每年11月1日至次年的3月31日冬储时段产生的细灰由招标方负责处置。考虑到年度实际发电量及实际燃煤灰分变化,真实产粉煤灰量以实际为准;
2.2.2负责三台机组灰库粉煤灰的接卸及运输工作,始终保持灰库在安全料位运行;
2.2.3投标方应积极配合招标方做好管理达标、安评等工作;
2.2.4装灰、运灰、途中撒落的粉煤灰清理等工作均由投标方负责,安全管理工作也由投标方自己负责;
2.2.5三台机组除尘器预涂灰工作由投标方负责。
计划服务期限:三年(2020年9月1日起至2023年8月31日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自有或租赁运输车辆不少于30台,并提供车辆证明文件(如租赁,同时需提供租赁合同/协议复印件);
3)投标人应自有或租赁通过环评批复的50万吨(可以是多个储存场)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01)II类储存场,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如租赁,需同时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在“购标申请”菜单中根据要求上传购标审核资料,审核通过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06月08日 09时00分至2020年06月15日 16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根据会员区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010-53310966
手 机:18701298819, 13716771570;
传 真:010-51957412
微信:18701298819 (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邮箱: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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