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内蒙古上都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自营供热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内蒙古上都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内蒙古上都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自营供热改造项目,包括新建3座、迁建6座、改造6座热力站。铺设6.2km一次主管网,支路及二次管网。换热机组及配套系统成套设备采购、配合安装、调试、试运行,配合接入新建远程监控系统。本项目竣工后接带上都镇321.4万平米供热面积。
2.2 建设地点:内蒙古锡林郭勒盟正蓝旗上都镇
2.3 规模:接带上都镇321.4万平米供热面积。
2.4 建设工期:30天
2.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采购20套换热机组及配套设备,总换热容量114MW;所采购的设备应包括产品的设计、制造、检验、包装、发货、运输、配合指导就位、现场指导安装、调试、试运行及对业主的安装与维修人员进行培训。详见技术规范书。
2.6 交货地点:施工现场指定地点。
2.7 交货期:在技术协议签订后15天内具备供货条件,并根据招标方需求,在接到供货通知后7天内完成供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全国锅炉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颁发的板式热交换器A3(级)及以上《板式热交换器产品安全注册证书》。
3.2.2 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换热机组(换热器或换热设备)生产(制造)内容。
3.2.3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合同签订日期2017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至少3份单套容量7MW及以上板式换热机组供货合同业绩(附合同关键页扫描件)。
3.2.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5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6月8日9:00起至2020年6月14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