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洛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度第三季度液氨框架协议采购 ,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洛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度第三季度液氨框架协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洛阳热电2020年三季度机组脱硝系统用液氨,经估算使用量约550,000千克,具体数量以实际需要数量为准。中标人与华能洛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框架协议,按实际到货量分批结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件:
3.1.1投标申请人须为 集团级、二级单位或基层企业的合格供应商。
3.1.2对于已在 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招标人所属的二级单位或招标人审核后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1.3对于未在 平台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在 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招标人所属的二级单位或招标人审核后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专项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液氨生产厂家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证书在有效期之内,同时投标人须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其许可证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液氨”产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今)须有液氨供货业绩,并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含首页、能反映供货内容页、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
3.2.3本次招标是否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3.2.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代理商投标:接受。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应具有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与具有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运输企业签订的相关合作协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20年6月9日9:00时起至2020年6月15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 。
招标文件费:800元/标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