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47/16-CL-09)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邹城市唐村镇
一、招标条件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 邹县发电厂项目柴油采购(第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华电国际邹县发电厂技改资金;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为2020-2021年度华电国际电力股份 邹县发电厂4*335MW机组、2*600MW机组,华电邹县发电 2*1000MW机组,目前机组总装机规模4610MW,均采用高能点火器进行点火。另外配有运渣车辆85辆、工程机械18辆、小型车辆12辆等特种机具车辆。以上设备均需使用国(VI)0号和国(VI)-10号柴油约4100吨/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 |
CHDTDZ047/16-CL-0901 | 邹县电厂邹县公司柴油采购 | 1、邹县电厂柴油2000吨 2、邹县公司柴油2100吨 | 1500元 |
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邹县电厂邹县公司柴油采购】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公司)或分支机构,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包含本次采购的内容;具有独立签订、履约合同的能力。
2.本次采购油品的生产厂家要求为中石油、中海油、中石化,或相当于上述同档次的大型国有企业。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4.投标人具有成品油的生产或经营资质,并提供《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或《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委托运输方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文件的扫描件加盖公章。
5.具有近三年柴油相关销售业绩,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的扫描件加盖公章。
6.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次为第二次招标,一次期间购买过招标文件的不用再购买,但需重新报名,在缴纳标书费环节由 做免收处理。投标保证金需重新缴纳,一次期间缴纳过的投标保证金正在办理退还。
公告时间:2020-06-09 11:30到2020-06-16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0-06-09 11:30到2020-06-16 17:00。
请非会员投标人访问华电集团 (
九、 地 联 系 电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