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300MW等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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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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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空气为载体基于余热蒸发浓缩高盐废水及零排放技术研究EPC工程 |
黄石热电分公司深度优化用水及废水零排放第二、三阶段:将废水浓缩减量并通过科技手段进行零排放。详见招标文件和技术规范书。 |
1000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以空气为载体基于余热蒸发浓缩高盐废水及零排放技术研究EPC工程】
1.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2.投标人需同时具备环境工程设计水污染防治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近三年内(2017年1月1日到2019年12月31日)具有2台30万级及以上机组废水零排放EPC总承包项目,项目已验收合格且投运一年以上,须提供用户有关项目证明文件。
4.鉴于本项目为科技项目特点还必须至少满足以下两项技术储备或相关技术授权:
4.1.拥有高盐废水升温后利用空气携带脱除水分的核心技术,且拥有相关研究机构出具的试验报告;
4.2.拥有通过雾化喷枪喷入高温烟气实现废水蒸发的核心技术;
4.3.拥有协同利用团聚技术处理燃煤电厂细颗粒物和处理脱硫废水的核心技术。
以上相关技术储备允许通过授权方式取得,并提供授权证明文件。有关技术储备必须取得国家主管部门的认可,或由第三方科研机构出具的试验报告,投标时应提供相应书面证明材料。
5.投标方应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三体系认证证书。
6.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投标,投标时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工程总包方需具备第1、2、3、5项要求,技术支持方需具备第1、4、5项要求。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注: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否则在评标时做否决投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0-06-09 11:30到2020-06-15 18:00。
购买标书时间:2020-06-09 11:30到2020-06-15 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