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制油硫磺回收尾气治理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上湾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厂区内硫磺回收南侧。
2.2招标范围: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硫磺回收尾气治理项目EPC总承包,本项目属于改造项目:在现有硫磺尾气排烟囱前增加烟气深度脱硫设施,烟气脱硫部分采用钠碱湿法硫磺烟气脱硫技术,处理原有硫磺回收装置尾气。尾气流量正常工况19200Nm3/h、开停工工况15000Nm3/h,处理后净化气中SO2浓度<100mg/Nm3,装置开工时数为年8000小时。投标人应负责硫磺回收尾气治理项目范围内(包括与现有装置的设备、管线碰头)的设计、采购、施工、三查四定尾项整改、单机试车、水联运,直至中间交接,并协助招标方完成投料试车、性能考核等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的全部工作。
中标方应在现场设置垃圾分类临时存储设施,所有施工垃圾应执行附件5业主管理规定中工业垃圾分类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合法、合规自行处置,如出现违法、违规问题由中标方承担相关责任。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4计划工期:总工期305日历天, 2020年 8月1日至2021年 5月31日。
2.5质量标准:达到设计文件、本合同及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投标人须具有化工石化医药工程设计行业化工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3)投标人须具有石油化工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4)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该证书扫描件。
(5)投标人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已完成硫磺回收尾气治理(或氨法脱硫工程)设计业绩且履约良好,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和用户履约良好证明盖章件,业主证明和履约证明应与提供的业绩合同相对应。
(6)本次招标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允许最多2家单位联合组成,并满足3.1条款的资格要求(联合体成员至少满足3.1.2或3.1.3其中一项),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7)投标人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产重组或破产状态,财产未被接管、冻结。
(8)投标人未在禁止投标名单内。
(9)投标人存在不良行为记录的禁止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是指:中国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网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发布平台所发布的不良记录、中国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所发布的不良记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所发布的严重违法名单。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4.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在“购标申请”菜单中根据要求上传购标审核资料,审核通过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06月09日 08时30分至2020年06月15日 16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