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 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苗尾水电站库区边坡外部变形自动化观测系统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0 万元,招标人为 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已落实。苗尾水电站库区边坡外部变形自动化观测系统工程采用GNSS 监测系统,共布置有33 个GNSS 监测点,5 个GNSS 基准点。新建库区边坡外部变形自动化观测系统能兼容苗尾水电站目前已经在运行的GNSS 自动化监测系统,并集成接入苗尾水电站安全监测信息管理及综合分析系统软件中。同时承包人负责本项目完建后两年内新建系统的运行维护及监测资料分析,合同到期后移交发包人。计划工期:计划于2020年7 月20 日开工,2020 年11 月30 日前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工作,2022 年11 月30 日竣工(观测期2 年)(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通知之日起开始计算)。规模:装机140 万千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苗尾水电站库区边坡外部变形自动化观测系统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苗尾水电站库区边坡外部变形自动化观测系统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 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甲级测绘资质;
3.2.2 资格能力要求:/
3.2.3 业绩要求:近五年内(2015 年1 月1 日起至今,以合同项目验收时间为准)内承担过2个及以上大型水电工程类似外观安全监测实施业绩,需附相关合同及合同项目验收单复印件。
3.2.4 其他要求:(1)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和国家注册测绘师执业资格,有1 个及以上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任职经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技术负责人:实施本合同的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和国家注册测绘师执业资格,有1 个及以上类似项目的技术负责人任职经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 年06 月10 日 09 时00 分到2020 年06 月15 日 17 时00 分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人民币800 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