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上海燃机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0-2022年度保安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上海燃机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工程主要是做好 上海燃机电厂安保工作,主要承担电厂厂区门卫管理、厂区安保巡逻、监控室监控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内容,为职工提供安全的外部环境。
2.2招标范围
上海燃机电厂是一座3*400MW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火力发电厂,占地面积8.05万平方米,具体地址为上海市宝山区 盛石路298号;正常情况厂区设两个门岗,一个是大门门岗,一个是边门门岗(与华能石洞口一厂相连),在2021年1号机组大修期间需在与华能石洞口二厂相连的地方设临时门岗。
保安工作的总体要求:服从 上海燃机电厂办公室的管理与监督,执行电厂的有关规章制度,落实电厂保卫工作规定。在安保区域范围内,确保不发生设备、材料、工器具等公物被盗、被哄抢事件;不发生非电厂人员冲击电厂区域破坏电厂正常工作秩序的行为;在执行保卫制度过程中,应能正确使用电厂提供的各类技防设施,工作中尽量避免与他人发生冲突;着装整洁,举止文明,礼貌待客,工作作风硬朗,工作效率明显。
人员需求:大门门岗保证每天3人/24小时,执行四班二运制;边门门岗保证每天1人,晚上(18:00-6:00)边门门岗不设安保人员;2021年1号机组大修期间(1个月)需在与华能石洞口二厂相连的地方设临时门岗1人(8:00-0:00);
服务范围:厂区保安服务。
本次招标项目服务周期为:2020年8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必须具有省级及以上公安系统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且具有保安服务企业等级评定证书(二级保安服务企业等级或以上)。投标单位的保安人员具有公安局级及以上机关颁发的保安员证;
3.2.2业绩:投标人应提供2015年1月1日至今(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3项及以上类似保安服务业绩,并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6月9日9:00起至2020年6月17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8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