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太仓电厂煤场封闭改造工程消防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太仓电厂。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规模: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2.2、项目概况: 太仓电厂发电机组装机容量2×320MW+2×630MW,目前该厂区内共有一二期A、B、D煤场,其中A煤场长度350m、宽度200m;B煤场长度350m、宽度200m;D煤场长度300m、宽度100m。根据国家环保政策,需对A、B、D煤场进行全封闭改造,配套需建设封闭煤场消防系统。
2.3、本次招标范围为:
2.3.1、本项目主要招标内容为以下内容的总承包(详见技术规范书):
消防水供水系统、固定式消防炮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室外消火栓系统等设计、设备供货、安装、项目管理、竣工验收、竣工资料的最终交付、消防验收、第三方检验等所有工作,以及技术规范中要求的运行及维护的培训、原有输煤消防系统兼容性改造、工地智能化管理。
2.3.2、消防系统的整体性能保证由承包方负责,并满足本技术规范的要求。
2.3.3、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工程废料、包装废物等运到厂外20公里外处理,且应满足地方政府及环保部门的要求;费用由承包方自理。
2.3.4、本项目采用施工总承包建设模式(包工包料),招标人只提供施工用电、施工用水,其余所有施工机具、设备、材料、运输均由投标人提供。
2.5、总工期:本项施工总工期为5个月,预计2020年6月开工、预计2020年11月竣工(具体进场、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其中2020年6月底前完成D煤场消防系统安装调试,2020年8月底前完成B煤场消防系统安装调试,2020年10月底前完成A煤场消防系统安装调试,2020年11月底完成原有输煤系统兼容性改造,系统联调。
2.6、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太仓电厂煤场封闭改造工程消防总承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 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并具有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3.2.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投标人2014年1月1日至今,须具备2个单项合同价格在500万元及以上消防的施工或EPC或PC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复印件至少需提供首页、签字盖章页及能证明招标人要求的业绩等信息的页面)。
3.2.4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类别:机电工程)和安全员B证。
3.2.5本次招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2020年6月9日14时00分至2020年6月1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可线上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售价为1500元,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