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天津 杨柳青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粉煤灰、渣销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招标人为天津 杨柳青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粉煤灰、炉渣)销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天津 杨柳青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能杨柳青热电厂)院内
2.2 规模: 杨柳青热电厂位于天津市西青区西青道246号,是一个集燃煤、光伏、供热于一体的电厂,现有装机容量1200MW。三,四期工程各为2台300MW燃煤发电机组。预估2年粉煤灰总量约为54万吨;液态渣总量约为14万吨;炉底渣总量约为6万吨。
2.3 服务期: 2020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粉煤灰、渣(炉底渣、液态渣)销售。
2.4 标段划分: 本项目为1个标段,由于以上产品是发电生产中的附属产品,其产量波动可能较大,甲方有权根据实际产量和当天情况调整计划,乙方必须接受,否则视为违约。
2.5 本次招标销售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预估本期粉煤灰总量约为54万吨;液态渣总量约为14万吨;炉底渣总量约为6万吨。运输方式为汽运,到厂自提。计量方式以电厂电子汽车衡过磅秤重计量。
本项目拦标控制价:粉煤灰拦标控制价为 60元/吨,渣拦标控制价为 0元/吨;本招标项目未特殊注明的价格都为含税价。如合同执行过程中遇到国家税务政策变化,买方需向卖方提供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合同净价保持不变,税率按照国家新的税务政策执行,合同总额相应调整。
2.6 交货地点: 天津市西青区西青道246号 杨柳青热电厂内,运输方式为汽运,到厂自提。计量方式以电厂电子汽车衡过磅秤重计量。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三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中明确经营许可的具有销售建筑材料、粉煤灰或加工粉煤灰产品的相关内容;
3.2.2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5月31日为业绩统计期,投标人须具有从电厂(含电厂多经企业)采购粉煤灰业绩。业绩统计期内有一个自然年合计采购结算量不少于10万吨或总计采购结算量不少于20万吨,并提供合同扫描件,同时需提供与合同对应的起始月份至结束月份(正在执行的按当前已执行的月份)全部结算发票扫描件;如果是从电厂多经企业采购的还需有多经企业提供与电厂关系的说明。
3.2.3其他条件:投标人必须提供本企业自有或租用储灰库的资料,灰库存储容量不低于6万立方米。其中,自有储灰库需要提供储灰库所在土地证扫描件,租用储灰库的需要提供租赁合同扫描件。同时还需要提供储灰库照片、库容信息等证明资料扫描件。投标人必须提供本企业拥有或租用的至少2辆符合环保要求的灰罐车辆的证明资料扫描件,同时提供至少2辆本企业拥有或租用的符合环保要求的运输渣车辆的证明资料扫描件。
注:以上需要提供的合同扫描件必须是全部合同页。涉及租用的合同,租赁期限必须至少截至2020年12月。
3.2.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6月10日14时00分到2020年6月17日17时00分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