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包头第二热电厂锅炉余热回收项目招标人为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包头第二热电厂,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包头第二热电厂锅炉余热回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包头第二热电厂。
2.2 服务内容:余热回收利用。
2.3 服务期:3年
2.4 招标范围及内容:投标人在包头第二热电厂20万、30万机组锅炉连排系统后分别安装热能导流控制系统一套、热能采集蓄热系统一套,将余热回收利用。通过表计计费支付招标人,计价按照每吉焦22元为底价,出价高者优先中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 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
3.2专项条件:投标人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移动供热或热水的销售。
3.2.2 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无;
3.2.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无。
3.2.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
3.2.5 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通过 全流程电子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20年06月11日9:00时起至2020年 06月19日17:00时止 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费500元。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根据会员区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010-53310966
手 机:18701298819, 13716771570;
传 真:010-51957412
微信:18701298819 (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邮箱: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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