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远程分级诊疗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
项目编号:0835-200Z13003241 项目
项目
采购人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
一、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项目内容:远程分级诊疗系统 注:1)投标人必须对项目内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2)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预算金额,否则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提供上级法人单位的授权证明文件原件、营业执照及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或2019年财务报告,投标人新成立不足一年,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纳税证明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材料,如依法免税和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提供上级法人单位的授权证明文件原件、营业执照及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投标时应提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在上述网站查询情况的网页截图;最终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和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60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6月11日 08:30 至 2020年6月17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