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煤热电联产项目办公楼、宿舍楼家具用品采购招标公告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临港产业区。
2.2 项目简介:为满足公司运营需要,根据办公楼、宿舍楼建设进展情况,拟采购一批家具,用于日常办公及员工生活所需。
2.3 招标范围:办公楼、宿舍楼及员工餐厅的家具供货、运输及安装。
2.4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详见技术规范书。
2.5 交货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临港产业区灌云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2.6 交货期:接招标方通知后 50 天完成供货、运输及安装。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灌云县临港产业区燃煤热电联产项目办公楼、宿舍楼家具用品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灌云县临港产业区燃煤热电联产项目办公楼、宿舍楼家具用品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近三年(2017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具有 3 项及以上家具销售合同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不小于 300 万元,提供合同扫描件(含首页、能反映供货产品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近三年(2017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具有 3 项及以上代理品牌家具的销售合同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不小于 300 万元,提供合同扫描件(含首页、能反映供货产品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2)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需如实提供厂家资料),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提供家具制造厂商出具的唯一授权代理证书,实际到货产品品牌必须与投标时品牌一致。
(3)参与投标的产品品牌生产商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即十环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及中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
(4)参与投标的产品品牌生产商具有有效期内 ISO14025 环境标志国际标准 III 型环境标志证书。
3.2.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0 年 06 月 10 日 00 时 00 分到 2020 年 06 月 22 日 09 时 0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