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九台电厂循环水复合微生物制剂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吉林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九台电厂循环水复合微生物制剂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
2.2 规模: (2X660MW)超临界燃煤机组
2.3 建设工期:无。
2.4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 本次招标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循环水复合微生物制数量:每年用量约390000千克。
循环水复合微生物制剂运行技术目标:保证机组循环水浓缩倍率10~16倍稳定运行,并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适应16倍以下任意倍率运行要求,达到循环水供给脱硫使用后零排放;循环水复合微生物制剂的阻垢缓蚀效果符合GB50050-2017 《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标准要求。
2.6 交货地点: 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九台电厂
2.7 交货期: 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按照现场实际需求量供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 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2项及以上循环水处理产品供货业绩(可以是投标人业绩,也可以是所代理品牌的业绩,附业绩合同扫描件)。
3.2.2资质等级要求:无。
3.2.3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3.2.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5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请提供所投材料制造厂商(进口材料要求获得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6月11日9:00起至2020年6月16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800元/标段,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