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97/16-SG-82)
项目所在地区:宁夏自治区灵武市
一、招标条件
华电重工股份 相关项目华电宁夏灵武发电 煤场扬尘治理工程二期桩基工程招标二次公告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华电重工股份 所有承接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97/16-SG-8201 | 二期桩基工程 | 二期桩基工程为劲性复合桩(外芯水泥土搅拌桩,内芯PRC/PHC管桩,周围布置散体砂石桩),详见清单及技术规范书 | 500 |
说明:
一次公告已支付标书费的投标人,二次公告只需报名,无需再次支付标书费。一次公告已缴纳投标保证的投标人,本次仍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重新缴纳投标保证金。
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二期桩基工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投标人应具有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或(OHSMS)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上述证书有效。
4.投标人近5年内至少有一项劲性复合桩工程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无不良业绩。
5.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 (建筑工程)和安全B证,必须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由政府社保部门出具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6.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不接受近三年连续亏损投标单位。
7.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承包工程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8.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9.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10.本工程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11.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2.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0-06-12 11:00到2020-06-19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0-06-12 11:00到2020-06-19 17:00。
请非会员投标人访问华电集团 (
九、 地 联 系 电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