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情况与招标范围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6.
1.1 项目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具有工商、税务等监管机构注册审批的合法手续,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2.2 投标人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及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在职注册,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2.3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2.4投标人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录。
2.5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 )查询中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2.6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2.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 招标文件获取
受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太原分行委托,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太原羊市街支行及分行个贷经营中心装修改造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