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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垃圾处理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0-06-16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6    
核心提示:>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垃圾处理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垃圾处理项目EPC总承包已由广
>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垃圾处理项目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垃圾处理项目EPC总承包已由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发展和财政局以红发财【2020】2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城乡建设和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和本级财政解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2.2总工期:630日历天。

>2.3 项目概况:

>2.3.1新建三座街道级垃圾转运站:建筑面积约1500平方米,垃圾转运站设置2层,首层为垃圾转运站,二层为智慧公厕及环卫工人工作室(备注:根据业主后续要求,新建一座垃圾分类体验馆)。

>2.3.2新建115座智能地埋式垃圾收集点,垃圾收集点采用地埋式;

>2.3.3设备及设施采购:垃圾转运站包括除臭设备、压缩箱、清洗设备、吊装设备、垃圾渗滤液处理设备等;垃圾收集点设备包括密闭型垃圾桶(带盖)等;垃圾运输设备包括小型垃圾收集清运车、大型勾臂式垃圾运输车、厨余垃圾收集车等;环卫设备包括高压清洗车、洗扫车、路面养护车、电动保洁车、吸污车、人工环卫作业车等。

>2.3.4垃圾转运信息化系统等相关配置设施。

> 2.3.5 本项目招标暂定控制价:10520.21万元(包括工程勘察费87.96万元、设计费293.19万元、建安工程费9579.50 万元、基本预备费559.56万元)。

>2.4质量要求

>勘察设计要求: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及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

>施工要求: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2.5招标范围:项目承包内容为前期工作,勘察设计工作、施工及验收工作等,具体如下:(1)前期工作内容。施工前的临时设施,包括用地、用水、用电等的租赁,现有道路的使用等。(2)勘察设计工作内容。包括勘察、设计等。(3)施工及验收工作内容。包括材料及设备采购,工程施工、编制工程竣工材料和工程(结)决算、工程竣工验收和备案、工程移交、工程缺陷责任期保修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5.1勘察部分

>详细勘察(包括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和超前钻工作,以及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等各阶段的勘察要求。

>2.5.2设计部分

>方案设计、编制方案估算书、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核及需要的方案论证、建筑节能新技术的应用及设计、深化设计、全过程的技术把关及跟踪服务、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施工过程中必要的监测及后续服务、编制竣工图;但含工程预概算造价编制。

>2.5.3施工部分,施工单位负责:

>1)负责本项目用地范围内的施工工作。包括不限于以下工作:土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市政配套及环境工程,具体以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为准。

>2)负责竣工图结算的编制工作;

>3)对需要专业分包的专项设计和工程,承包人与专业分包单位签订专业分包合同,配合做好协调和管理工作。同时,承包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发包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对项目进行工程总承包管理,作为联合体牵头方负责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协调工作及工程涉及的其它协调工作;

>4)组织本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及备案和整体工程资料汇总及整理归档工作。

>2.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只设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的独立法人或相应资质的联合体:

>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

>2)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

>3)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1勘察 >2设计 >3总包 >4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工程师(含)以上职称证。

>5拟投入的(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资料员、材料员)各2名且均具有相应的岗位或资格证书。

>3.3社保证明要求:须提供独立体或联合体牵头人拟派总包 >3.4本项目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必须由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得多于3家;联合体投标登记和投标时必须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3.5投标登记前,联合体各方须在 办理好企业信息登记。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注:投标人自行从网上下载相关资料,参加投标时,在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每份500元。)

>4.2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手续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达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必须同时递交《投标登记申请表》一式两份(表格可从 上下载)方能进行投标登记。(注: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须在 企业信息库办理投标企业信息登记。该表中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0 7 6 9 00 分至10 00 分。

>5.2开标时间:20207 6 1000

>5.3投标文件递交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 上招投标日程安排及补充公告等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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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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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gzggz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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