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通(辽宁)产业互联网 受中国邮政集团 辽宁省 (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 辽宁省 抚顺市 食堂副食品配送项目”项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
1、项目
2、招标编号:LNCH-YZ-20200602
3、项目概述:
3.1 招标内容:按照抚顺市 对抚顺市全地区邮政食堂用食材供应商公开招标采购的需求,省公司采购中心将对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抚顺市市内共4个员工食堂地,分别为:市 本部食堂、望花区 食堂、营业分局食堂、抚顺城支局食堂,按照域划分确定食材(包括肉、蛋、鱼、豆制品、蔬菜、调味品等)的供应及配送供应商,抚顺市 负责管理供应商服务质量,并签订食材供应服务合同。
3.2交货
3.3交货时间:按甲方的要求时限供货。(周一至周日早7点之前送到。)
3.4服务期限:合约期为1年。
4、招标内容:
菜品类别 ( |
市局 |
营业局 |
抚顺城 |
望花区局 |
蔬菜类 |
90,015.00 |
4,140.00 |
1,495.00 |
3,165.00 |
水产类 |
5,500.00 |
800.00 |
510.00 |
690.00 |
牛羊肉类 |
1,530.00 |
437.00 |
136.00 |
327.00 |
猪肉禽肉类 |
8,040.00 |
2,598.00 |
930.00 |
1,332.00 |
干调类 |
1,027.00 |
502.00 |
56.00 |
440.00 |
5、 本项目共计1个标包:
项目预计总金额为67万元,每个菜品的具体单价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的预计金额即为控制价,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总控制价,并且单价报价不得超过每个菜品的单价控制价,投标人任何投标报价高于总控制价或单价控制价的,其投标均将被否决。
6、投标人资格条件:
(1) 服务供应商须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包括食品加工销售、食品配送服务等,且注册时间满3年;
(2)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等不良记录;
(3)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国家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4)服务供应商应开具正规机打的国家税务局增值税普通发票。
(5)至少提供一项,近三年成功配送过企事业单位食堂食材的业绩;
(6) 投标人必须领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并进行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6月16日至2020年06月28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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