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16/20-QT-01)
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华电能源股份 佳木斯热电厂厂区
一、招标条件
华电能源股份 非生产和销售项目(后勤服务类班车第八批)华电能源股份 佳木斯热电厂主厂房、附属厂房保洁服务项目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见招标范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16/20-QT-0101 | 主、辅厂房等保洁服务项目 | 1、主厂房保洁。2、辅助厂房保洁。3、锅炉磨机石子排放保洁。 | 200 |
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主、辅厂房等保洁服务项目】
投标人应在技术、商务、财务和组织等方面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保洁服务、物业服务或清洁服务。
3.近三年内(2017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具有至少1个火电厂现场保洁服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应能看出合同标的、业主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没有发生过向招标人行贿等廉洁问题。投标人在近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5.近三年在电力行业或其它行业从事相关工作无责任事故(包括人身事故)发生。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非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本标段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0-06-15 11:17到2020-06-22 12:00。 购买标书时间:2020-06-15 11:17到2020-06-22 12:00。 请非会员投标人访问华电集团 ( 九、 地 联 系 电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