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 务 招 标 公 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华电力宁东电厂一期、二期2020-2023年#1、#2、#3、#4机组外委机械维修加工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00400753,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宁夏国华宁东发电 一期工程安装2×330MW循环流化床、空冷机组。电厂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所辖灵武市境内。厂址地处宁东煤炭基地鸳鸯湖矿区内,位于银川市东南直线距离约90km,灵武市东南直线距离约40km处,北靠鸳鸯湖矿区,西距鸳冯公路约4.0km,南临马家滩镇约6.0km。
国华宁东发电 二期工程安装2×660MW超超临界机组。电厂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所辖灵武市境内。厂址地处宁东煤炭基地鸳鸯湖矿区内,位于银川市东南直线距离约90km,灵武市东南直线距离约40km处,北靠鸳鸯湖矿区,西距鸳冯公路约4.0km,南临马家滩镇约6.0km。
2.2招标范围:
一期:各类传动件、壳体件、耐磨件、高温高压件、耐腐蚀件加工;非标设计加工、技术改造项目设计加工、安防器具、用具类加工;磨损件修复;整机或部件检修加工等。(加工内容见清单)
二期:各类传动件、壳体件、耐磨件、高温高压件、耐腐蚀件加工;非标设计加工、技术改造项目设计加工、安防器具、用具类加工;磨损件修复;整机或部件检修加工等。(加工内容见清单)
2.3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总工期36个月。
2.4付款方式:半年度结算、付款。电汇/承兑。每次付款时支付实际结算款的100%,合同到期最后一次付款扣该合同总结算款5%作为质保金,质保1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A.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B. 投标人应在2016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具有不少于2项机械加工业绩(包含电厂机械加工业绩),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有效合同扫描件(必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关键页要显示项目的名称、项目内容(工作内容/规模)、合同执行时间、合同双方单位名称(签字盖章页)。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3.2本次招标不接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5.3 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驱动安装包”及“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5.4 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二。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5 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工程公司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07-06 14:00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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