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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清凤大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日期:2020-06-18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项目概况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清凤大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171号新华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清凤大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171号新华保险大厦903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623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ZZ2020-TQC0001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清凤大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预算金额:人民币198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198万元

采购需求: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简介

1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清凤大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1

本项目包括两部分物业管理服务:一是大厦公共区域的物业管理服务,包括大厦物业管理方提供的中央空调服务、高层电梯运行维护服务、大厦主体消防服务、外墙清洗服务、大厦一楼地面绿化美化服务、垃圾清运服务以及公共卫生间水电费等服务,二是清凤大厦14-15楼办公区域的物业管理服务,包括对办公场所人员及财产提供24小时的安全保障服务、办公区域保洁、绿化养护、设备运行维护、水电维修等管理与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12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并满足:

1、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者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2、供应商在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在政府采购或建设系统内没有骗取中标、合同履约纠纷及重大安全及质量问题,不存在被政府有关部门明令取消投标资格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在公示期内的情况;与其他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提供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

3、截至评审前,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 )、 ( )查无不良信用记录(不良信用记录是指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响应,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6172020622,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报名邮件需附以下资料: 1)加盖公章的《购买标书登记表》(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