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金川水电站位于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金川县境内的大渡河上游河段,坝址距下游金川县城约13km,是审定的《四川省大渡河干流水电规划调整报告》中的第6个梯级电站,上游与双江口水电站相衔接,下游为安宁水电站。工程场址位于大渡河右岸支流新扎沟汇合口以上长约1km的河段上。自工程区沿省道S211线北行36km至红旗桥、后接国道G317线可到达成都,坝址处距成都全长约425km,对外交通方便。
金川水电站采用坝式开发,开发任务以发电为主、对上游双江口水电站反调节,并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坝址控制流域面积39978km2,多年平均流量509m3/s,多年平均径流量160.5亿m3。水库正常蓄水位2253m,水库长度32.9km,正常蓄水位以下库容4.88亿m3,为日调节水库;可研规划装机容量为860MW,安装4台套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与双江口水电站联合运行年发电量34.79亿kW·h,年利用小时数4045h。
计划首台机投产时间2024年12月。
2.2招标范围
金川水电站水轮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采购分为两个标段:
标段A:4台套水轮机及其附属设备、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器具。
标段B:4台套水轮发电机及其附属设备、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器具。
投标人可参加标段A或标段B的投标,也可同时参加两个标段的投标。若投标人同时参加两个标段的投标,投标文件必须按标段不同单独编制和单独递交。
2.3交货期及交货地点
交货期:计划于2021年6月~2025年5月分批次交货(若金川水电站大坝、厂房等土建交面时间及首台机组发电时间调整,则交货期相应调整)。详见本招标文件第5章《交货批次和进度要求》。
交货地点:本合同项目中所有设备交货地点为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金川县咯尔乡金川水电站施工现场。车板交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3.1.1标段A:水轮机及其附属设备采购
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格水电设备制造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人应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技术能力和生产能力。近10年来(201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独立设计和制造过单机额定功率150MW及以上的混流式水轮机,且安全稳定运行2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合同、用户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
(4)投标人若为国外控股公司提供技术支持的中外合资企业,投标人至少应具有第(3)条规定的项目制造业绩,且其国外控股公司具有第(3)条规定的项目设计业绩,并承诺全方位技术支持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提供书面承诺等资料证明),则该投标人被视为符合第(3)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合同、用户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
3.1.2标段B:水轮发电机及其附属设备采购
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格水电设备制造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人应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技术能力和生产能力。近10年来(201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独立设计和制造过单机额定容量150MW及以上的三相同步交流发电机,且安全稳定运行2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合同、用户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
(4)投标人若为国外控股公司提供技术支持的中外合资企业,投标人至少应具有第(3)条规定的项目制造业绩,且其国外控股公司具有第(3)条规定的项目设计业绩,并承诺全方位技术支持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提供书面承诺等资料证明),则该投标人被视为符合第(3)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合同、用户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含母子公司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作为投标人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其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将被否决。
3.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6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参加投标: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0)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1)被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黑名单;
(12)被最高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清单;
(13)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4)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在“购标申请”菜单中根据要求上传购标审核资料,审核通过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06月22日 09时00分至2020年06月29日 16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备注:公告查询以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